我和薛之谦的事绝非“爱情”这个范围里能够释怀和解释的。
相信大家之前都看过薛之谦的那个“省略号回应”,不仅毫无干货,更是在其中使用了诸多“诉诸情感”的诡辩技巧,试图传递“我们之间是爱情,现在是我复合了,女方舍不得我气不过,胡说诬陷我”这种潜台词,而李雨桐用一句冷静地、平铺直叙地“绝非爱情”,迅速摆脱了这种泥地里打滚的语言纠缠,非常漂亮。
第一句定性,接下来,就是有理有据的石锤(我的解读用粗体)
——在UUJULY之前,我曾经营过一家淘宝女装店铺,信用达到三皇冠(我自己也是有能力和事业的)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2012年初,薛之谦向我主动提出合作(我不仅仅出钱,同时还用自己的劳动和经营技术入股这家店)
他负责对外宣传,我负责款式及出镜,前期宣传固然重要
但产品才是后续能够持续盈利的核心,两者缺一不可(并不否认薛的贡献,但是强调自己也功不可没)。
无论是我所出资的投资款,还是工作内容,都可以证实50%分配的合理性(前面短短几句话,就在“理”上说明了自己占有这家店5成的合理性,合同白纸黑字,经营功不可没,法理俱全,再也没有在这件事上攻击她的理由)。
事实上,在我主动退出后,UUJULY曾更换模特经营了一段时间,但销量大幅下滑导致店铺难以维持。(通过明显的前后对比,再次强调自己对这家店成功的不可或缺性)
用和高“协议分开”四个字来描述和我的开始,令我不禁大大的疑惑当年所听闻的各种事情,关于薛和高结婚、离婚的时间点以及理由我是无法求证的,也实在不知道一面之词中的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
“协议分开”是薛之谦回应中用词,我相信这个词是很狡猾的——这么大的一件事,薛之谦本人和他的团队,对这份回应无疑是高度重视的,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省略号(划掉)都是团队斟酌过的,都有余地。至于和高的“关系描述”更是回应的重中之重,用一个很模糊的“协议分开”,就模糊了薛和李雨桐在一起了时候的婚姻状态——根据网友整理的时间线,薛最初在和李雨桐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和高离婚!“协议分开”就是一个后续说法的伏笔——比如感情破裂、已经分居、起草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有后续手续没有办理……等等说法。
敲黑板——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婚内出轨”这种大杀器。
如果你是李雨桐,对这种抬手就是后招的公关用词,你怎么应对呢?
我带入自己,想了想,觉得确实比较难应对,难点就在三个字——“罗生门”。一旦你就自己所知的东西和对方隔空呛起来,一来又臭又长没有重点热点消散,二来各有说法薛又有脑残粉护体就很容易被带偏舆论……最后只能是一地鸡毛。
李雨桐怎么应对这个难题呢?直接一笔带过了!潜台词是——反正基本情况都说出来了!网上时间线整理一大把!你们根据自己的逻辑分析自己判断谁真谁假吧!
卧槽,高啊。要知道,作为一个路人,你未必相信双方说的,但是你会相信自己“思考”得来的结论并且为之辩护。
李雨桐把判断真假的任务交给大家,我相信看到这里的朋友都有自己的判断了。
下面这段,简单又明确地描述了“在一起”时候自己对薛的感情,又合理地回应了“你这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被薛和高那么简单的谎言欺骗”
2012年确认关系到2015年8月末分开,我对他全心全意。爱一个人,便是信任一个人,从未与薛之谦签下任何协议或欠条,就是一起承担。我以为“恋人”之间不用计较,为拯救他口中被高威胁的“苦海”,钱算不了什么。
下面这段,是对薛可能后续晒出的支付宝账单、公司账本等证据进行提前回应了——而不是坐等对方出招然后见招拆招,明显高段选手,这女人真厉害啊。最后一句,加粗——我手头上石锤到可以用来打官司的证据,现在还没拿出来呢,薛和薛粉悠着点,牢记典故——求锤得锤!
当时店铺是用薛之谦的身份证注册,关联支付宝账号也是他的,公司财务是薛之谦的发小和表妹,对于每月的分成我并没有去质疑过,现在的对账也不过是他自己和自己对。至于我个人的银行账户转账记录,我将保留并作为必要之时的证据。
薛的回应呢,“公布真名并且注音”这种鸡贼到令人牙酸的事情,用知友的一句话评价最为恰当——无毒不丈夫,太毒了。
而李雨桐淡然回应,并不在意(实际上,文中点出来就是给了薛一耳光啊),但是涉及到父母家人,李雨桐就要反击了——一方面非常阴暗地公布并且贬低我的家庭背景,另一方面又说被我“背景普通”的父母“威胁”?是逻辑掉线事实有误呢?还是因为你有不可告人之事?摊手,以上两种,你总得认一个吧?
另外,公开我的本名李璐禕,并贴心的标注拼音没有关系,但提及到我的家人,我想声明,我的父母都从上海音乐学院毕业,我们家只是一个热爱音乐的普通家庭,确实如同薛之谦所说,没有任何背景,我也从未说过我是“富二代”,那么,我的父母又是用什么理由威胁你的呢?如果行事坦荡之人,又如何能够被威胁呢?
下面这段是最精彩的,我建议大家反复研读,提高自己的公关水平——
出于考虑到关注此事的各界人士都能安然度过一个周末,昨天也是我们所有人都应当悼念的九一八纪念日,引起一些对我“私下谈和”以及我有金钱目的之类的传言和猜测,我愿在这里明确回应:
事件发生后我和薛之谦私下并无任何联系。
同时我所有的言行都是我本人意愿,绝非任何机构或背景指使,并未收买任何微博账号或雇佣水军,此次事件中除了几天不出门叫外卖之外,没有花过一分钱。
对于当初答应一起共同承担的钱,我不曾打算收回,但也不愿当年的打拼是为他二人未来的幸福美满生活做经济基础。
抬头三尺有神明,若良心尚存,我建议请薛之谦公开捐赠给慈善机构,也是为这个世界作出贡献。我分文不取!
在此感谢所有我认识和不认识,愿意相信我,为我发声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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