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带货”,请把责任带上
日前,天猫联合阿里数据发布《明星带货力排行榜》,用大数据还原明星在商业上的人气和价值。在“带货力”TOP10的明星中,排名前10的明星依次是:吴亦凡、易烊千玺、鹿晗、周冬雨、赵丽颖、杨幂、迪丽热巴、朱一龙、杜鹃和刘涛。愿意为“明星同款”买单的用户,以一二线城市最为密集,排名前10的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广州、杭州、深圳、成都、重庆、天津、苏州、武汉。(5月21日《钱江晚报》)
所谓“带货”,是指明星等公众人物对商品的带动作用。明星的“带货力”不是如今才有,无论哪个时代的明星都会引领他们所处时代的穿搭潮流,比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内地女星张瑜在电影《庐山恋》中所穿衣服,据说全部是从香港购制的当时最新款,多达近三十套,一时间引来中国女性争相模仿。只不过,如今明星的“带货”作用更甚,就像上述报道所列举的,经常以说唱歌手形象示人的人气偶像吴亦凡带火了嘻哈服饰;易烊千玺的学霸人设,让智能手机、清洁用品和书籍变得畅销;“少女辣妈”杨幂同款女装、女鞋和彩妆最受女性消费者欢迎……
如果说在过去时代,明星的“带货”行为基本是无意识的,那么在当今这个“粉丝经济”时代,明星的“带货”行为往往是刻意而为。除了一部分未必是明星代言的商品,粉丝们爱屋及乌,热衷消费“明星同款”,更多时候,明星“带货”已经成为一种商业营销行为,成为一种创收行为。这也是当今明星“带货”与过去明星“带货”的根本性区别。据报道,如今已有数十家明星开起的自有品牌店铺,包括吴亦凡、张雨绮、张馨予、郑爽等。据说某明星的新店刚开,同款哑光口红一个月内售出一万多件。可见明星利用其明星效应“带货”,已成为生财之道。
因此,明星的“带货”行为应受到监管,以免成“带祸”。他们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中“带货”,应视同一种植入广告,受到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制作方、播出平台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核,以避免他们所带之货没质量保证,“天价”之下,其实难符。明星入驻社交电商平台及短视频平台,打着分享美妆、生活经历等名义“带货”,更要受到监管,比如某APP上的明星“带货”,一些号称来自国外的品牌,却笼罩着一层“真假疑云”,被质疑是假货或水货,粉丝购买时存在较大风险。粉丝买单虽然是支持偶像,但对产品质量、价格合不合理等同样有要求。
明星靠人设“带货”也要对产品把关,带出问题,人设会坍塌。电商平台也要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免得连累用户买到“坑货”,折损平台自己的信誉。在明星“带货”实力不可小觑下,电商平台出现许多“明星同款”商品,有些商家将明星的脸随意P在商品上,然后打出“××同款”的标签,使其迅速成为爆款,然而有多少“明星同款”是真的?电商平台应把好关,别轻易宣传哪种“明星同款”最受欢迎、哪些明星的“带货力”最强等。在“明星同款”面前,粉丝也理性,可以追求美,可以崇拜明星,却不能失去理智,成为好哄骗、随风倒的“傻白甜”。(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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