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京东与沃尔玛达成战略合作看互联网商业法则:从竞争对手到合作伙伴

发布时间:2025-05-20 20:55

在互联网上到处都充满了战争,这种战争有时候还可能以十分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但这种激烈的战争往往会以合作伙伴的方式结束,这就是互联网的商业法则:没有竞争对手,只有合作伙伴。

林肯有句名言:消灭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竞争对手变成自己的朋友。


京东与沃尔玛达成战略合作是近日互联网行业的重磅新闻。

当市场逼迫企业不断加快创新速度,拥有全球化规模采购优势的沃尔玛与一号店结成战略联盟。通过合作,双方不仅可以共同分担产品开发的成本与风险,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还能共享资源与人才。但因为思维方向不一致最后导致双方分道扬镳。


回顾互联网从竞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的案例,答案无非是:“共同利益”

当年优酷与土豆的视屏大战,还有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花边,转过头来,合并了。当我们还在享受打车上下班,拿各种优惠补贴吃着一日四餐(早、中、晚+宵夜)的时候,滴滴和快递合并了,新美大出现,就连58都变成了58赶集。不管之前的战争再怎么激烈,成为合作伙伴可以争取更大的市场利益的前提下竞争对手什么的都是浮云。

没有竞争对手是一个深度资源整合的商业法则。全球经济一体化,一路一带都有这个影子。没有竞争对手只是在某领域进行深度的资源整合,争取更大的利益,并非真的没有竞争对手,将竞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除了利益还有可能借助双方的优势资源填补自身的短板。很可惜,还有太多的传统企业没能放开心态理解深度的资源整合,还停留在资源交换,战死竞争对手,一统天下的想法。


  竞争对手与合作伙伴的共同之处是,上述企业都是在市场上短兵相接的直接对手,它们同时又是合作伙伴,一起肩并肩地开发新产品,分享新理念和新技术,合作开拓市场。与竞争对手合作的好处是,分担成本、让自己变得更强,只要能理解这个商业法则,竞争对手之间的联手合作并不会损害各自的竞争优势。


  单从京东与沃尔玛的合作来看,沃尔玛需要快速融入互联网,与京东的合作更有利于互联网布局,要知道全球化的沃尔玛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亚马逊。京东通过与沃尔玛的联手开拓了全球化的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更重要的是完成线下O2O商超层面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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