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做慈善监督必须的
中国的慈善事业起步不过近20年,而真正达到全民广泛参与,明星积极动员的程度,也不过是近10年的事情。伴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如何增强慈善行为的“透明度”以及“有效监督”,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而此次娱乐圈的“诈捐门”风波,对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未尝不是一种促进……
本报记者 赵晓峰有作为才能天下无“贼”
从最初网友对部分明星捐款数目表示质疑、媒体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系统查询并列举名单,到一堆明星被猜疑“诈捐”,这样的调查是不是做得马虎了点?这样的定性是不是做得草率了些?也许很少有人会去想“诈捐”这两个字所带来的副作用。
陈坤的经纪人在回应“诈捐”风波时曾说:这种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让人痛心。其实,公众与媒体的舆论监督一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此次的风波也正是在公众与媒体的舆论监督下日渐清晰。公众与媒体要积极地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但也需警惕,别让舆论成为另一种暴力。
风波过后留下警示,我们“ 不需要天下无敌,只愿天下无贼”,而这需要公众与媒体更为严格客观的舆论监督,也需要行业里的每一个人更加自律。如何引导公众更加理性客观地看待问题,形成正确的评价系统、价值系统,媒体的引导显得更为重要。
“诈捐”令人震惊诚信无影无踪
从“ 窦唯纵火” 到“ 章 子怡诈捐”,从“周杰肇事逃逸”到“侯耀华虚假代言”,从“满文军吸毒”到“臧天朔聚众斗殴”……近年来,娱乐圈里的违法失德现象愈发严重,引发了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章子怡“诈捐”属实,应该接受媒体监督。
“章子怡诈捐门”事件,引发舆论疾风暴雨般的批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席李前宽日前在小组讨论时,认为媒体对此事的“炒作”该封杀。
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照此逻辑,事发前章子怡邀媒体参加捐款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消息也该封杀。虽然不能排除媒体的“炒作”行为,但章子怡“诈捐”属实,应该接受媒体监督。
“‘诈捐’不是小事,它反映了明星的诚信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钱月宝认为,诚实守信是每个人都应坚守的价值坐标和社会责任,不仅是“诈捐”,假唱等娱乐圈里的其他不自律、不自爱的行为都是明星过于追名逐利、放弃养德求艺行为准则的结果。”
据新华社北京电
慈善也要透明公开
2009年,《第一财经日报》的一篇稿件中曾列举了这样一组数字,“2004年有关部门举办了一项对北京、上海、广州百姓慈善意识的调查,结果发现,京沪穗三地依次有60.4%、45.5%和87.6%的被访者将慈善监管制度不透明作为妨碍自己更多参与慈善活动的原因。”而此次娱乐圈“诈捐”风波就与慈善信息不公开、监管制度不透明不无关系。有些网友先是在相关慈善基金会上查不到某些明星的捐款或是查到的捐款数额与承诺不符,进而引发对娱乐圈的整体怀疑。
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在接受采访时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作为一个慈善机构,公信力是它的生命力。”而公信力是建立在信息公开,各方监督、监管机制完善的基础上的。
据了解,在有些发达国家,慈善组织为了赢得公众的信任、募集更多的善款,会主动公开账目并接受公众的质询,很多基金会都会聘任第三方审计机构来对其每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但目前,“第三方监督机制在中国还处于建设过程中,如民政部门的民间走资管理局。但问题在于我们的监督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包括专业知识方面比较欠缺,监管难度的确比较大。同时,社会化的监督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所以现在导致的情况是:一方面慈善事业需要被监督,另一方面这一监督机制又不健全。”卢德之如是说。应该借鉴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让法律监管、行政监管、社会监管都能发挥作用,从而完善监督机制。
因为缺乏一定的监督机制,很容易导致公众对慈善组织,以及诸如企业家、明星这类公众人物公益行为的质疑与不信任。但任何一种事业,都有一个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毕竟中国的慈善事业刚刚起步,但无论在哪个国家,“透明做慈善,监督是必须的”,做慈善也要学会正确地面对公众的监督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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