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之下,法律不容践踏。明星作为...@清风随笔的动态

发布时间:2025-06-02 18:44

光环之下,法律不容践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自律守法,而非利用光环逃避责任。此次重罚不仅是对个人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平的捍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挑战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
盘点明星逃税
一、韦唯
瑞典的税务机关户政税务局表示,韦唯是中国的一线明星,她在中国各地举办了巡回演唱会,但是没有为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务机构的估计,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约合2610万元人民币),而这些收入从未报给瑞典的税务部门。对此,税务机关已经上报法院,到时,韦唯也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
二、刘晓庆
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的手段偷逃达1458.3万元的税款。因逃漏税数额巨大,影响极坏,虽然其认罪态度好,但还是蹲了一年多的大狱。
三、任贤齐
由歌坛转战影视剧后,加上广告代言,可以说任贤齐是三管齐下,挣得盆满钵满,就是因为其太风光,从而引起了税务部门的关注,经过严格的审查,任贤齐在2000年拍摄《笑傲江湖》时所得片酬,并未纳税,补税加罚款最后总额高达414万新台币。
四、韦斯利·斯奈普斯
现年45岁的斯奈普斯曾因主演《刀锋战士》等卖座的影片而名利双收,但从1999年到2004年之间他却始终一毛不拔、拒不缴税,企图逃避交纳的税费超过150万美元。除了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外,斯奈普斯还在1996年到1997年以不正当手段申请退税1200万美元。不过法网恢恢,他最后被判处3年的监禁。
五、萧蔷
台湾艺人萧蔷听从会计师的建议,成立个人工作室避税,但仍被税务机关识破,要求补缴欠款,而且还被限制出境。萧蔷依业务所得缴税,适用的税率是25%;但税务机关要求萧蔷必须补缴税款,认定萧蔷的所得均属“薪资所得”,必须用40%的税率课征。萧蔷对此表示不会再上诉,既然税务机关有疑问,她会好好配合,一切照规定办理。
六、大s
七、小s
大小s,这对娱乐圈的姐妹花,近年来,可说是事业做得风生水起。然而,2006年7月,大小s被台湾地区赋税署列为头号追税的对象,五年两人少报收入近亿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必须补缴税金高达3000万新台币。
八、毛阿敏
1989年,年仅26岁的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却偷税漏税近4万,当时还在南京军区歌舞团的毛阿敏因此事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关了三个月的禁闭。1996年间,毛阿敏在浙江等地的演出时再度偷税,被税务部门立案查处,她补交了27万税金,而经纪人则自缢身亡。
九、吴宗宪
吴宗宪是台湾综艺界多年来的吸金王,同时也是逃漏税的大王,2003年吴宗宪被曝漏缴1千多万税金,首次遭限制出境。2004年因漏缴百万税金再度被限制出境。2006年年底,吴宗宪旗下两家公司再度被曝漏税,吴宗宪经历三度抗税败诉,补交税金高达1080万元新台币。明星偷税漏税为何屡罚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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