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知名老戏骨黄百鸣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怒斥,揭露一则伪造的药膏代言广告。这则广告竟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盗用他的旧片段及声音,毫无授权地冒用他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黄百鸣表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还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甚至可能误导公众,导致他们受到经济上的损失和伤害。
这位出生于1946年的电影明星,因在多部经典影片如《开心鬼》系列和《叶问》等作品中出色表现而获得广大观众的喜爱。黄百鸣强调,他从未授权任何人或企业使用他的影片或形象来推广产品,并强烈谴责这一骗局,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大家纷纷表达愤怒与不满,认为这样的行为必须严加管控。许多网友留言称:“AI技术的滥用,真是要好好管理一下!”
网络诈骗现象日益严重
近年来,借助人工智能和网络技术,冒充明星名人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在众多案例中,许多人被假冒明星的虚假广告所骗,尤其是许多老年人更易成为目标。就拿男演员靳东的情况来说,他的“假靳东”事件已经持续多年,许多家人曾因相信假冒明星的身份,导致亲人被骗大量资金。
例如,上海市民王先生向警方报案,称他的母亲在网络上加入了一个“明星粉丝团”,疯狂追逐所谓的“靳东”,参与了多个虚构的投资项目,直至损失了20万元。此外,江西的刘女士则透露,她的母亲因相信假靳东、假装与其谈恋爱,三年内刷了超过3万元的礼物。这样的情节经常发生,令人感到担忧。
这些诈骗团伙不仅利用影星的名气和影响力,还通过步步诱导受害者与“明星”建立情感联系,从而实现诈骗。在这些骗局里,受害者往往心甘情愿地投入时间和金钱,完全不知自己正陷入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黄百鸣的警示与呼吁
在揭秘伪代言事件时,黄百鸣不仅呼吁公众提高警惕,务必仔细辨别网络信息的真伪,还特别提到了一些常见的骗局类型,如与明星进行“应援投资”、“公益项目”相关的骗局。他强调,网络环境复杂多变,大家在看到有关明星代言的广告时,务必保持怀疑和谨慎。
黄百鸣在社交媒体中贴上“FAKE假”的标签,并提醒大家找出真正的信息来源,避免上当受骗。他直言:“诈骗者的目的是为了从中获取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加强自身的辨别能力。”
同时,随着技术的发展,相关法律的滞后也是造成当前情况恶化的原因之一。在法律尚未完全跟上的状态下,个人的明星效应便成为了许多诈骗团伙利用的工具。对此,公众和社会各界亟需共同努力,让法律和技术相互交融,以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各界的反应和未来展望
此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许多媒体、网友及相关法律人士纷纷发表看法。法律专家学者认为,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家需要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监管虚假信息的传播。网络平台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假冒信息的流通。
有网友戏谑道:“黄百鸣遇到了‘诈骗鬼’真是应景,AI造假真应该好好管管!”更多网友则表示,看到这些商家利用明星的名气进行虚假宣传,心中感到愤慨,他们提醒身边的人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避免被这些“黑科技”所迷惑。
结语
因此,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对信息的接收保持警觉。黄百鸣的被冒充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个案,它引发了社会对名人肖像权和网络道德的深思。我们期待着不久的将来,法律能够维护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强烈谴责假冒代言,警惕网络诈骗,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