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与癫狂——王小波

发布时间:2025-05-01 20:17

明星与癫狂——王小波

还在海外留学时,有一次大早上的起来晨跑,看到有那么一些人带着在露宿街头。

经询问,是大影星摩菲要到这座城市来进行巡回演出,影迷在等着购票窗口开放买票。

埃迪的片子我看过几部,觉得其实演得还是相当不赖的,但是花几十块钱买一张票子到体育场看他,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所有并没有加入购票的行列,二是继续跑步,这样我就在那些明星的崇拜者面前当了一番冷血动物,当然我一直一个冷血动物。

顺带一提,这个并不算大的城市,却有一个非常大的体育馆。所以票子绝对是富裕的,白天也能狗买得到,根本用不着等一夜。更何况那些人根本不是去等买票,而是终夜不休的在那里喝啤酒,胡闹般的狂欢,连最安静的人也是咯咯咯的傻笑个不停,邻居们对他们都是很有意见。

凭良心说,正常些的根本不应该是这个模样。至于说等到他们凭借票子都进去了,见到了那个大影星之后,那肯定是欢腾的更加的厉害了,看上去差一点就会把体育馆给爆破掉的样子。

所以我觉得吧,那些露宿街头的人们在排队买票时是在培养心情,以便晚上纵情地闹腾。此种情况说明,这些个人,当然称呼他们为追星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把自己置身于一场群众的癫狂之中。当然这种现象并不是什么个案,君不见每到世界杯还有那些世界级的超级歌星的演唱会,就肯定会有人做出这种计划预谋。

当时我就想给摩菲写一封信,以此来告诉他这些人是在还没看到你的时候就疯了,而不是被你的到来给弄疯的,以此来减免他良心上的对自我的谴责。

现在我回到国内,翻开报纸的副刊,总能看到有关明星的新闻:谁和谁拍拖,谁和谁去夜店了,谁和谁分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明星做生意总能挣大钱,写一本书就算是内涵什么的完全不去管它一路的白水灌下去照样会有人来买,甚至是理所当然的大卖。明星的手稿还没有写出来就可以卖到几百万元,真让笔者羡慕不已。至于那文章,我认为写的真不怎样——不能和我崇拜的作家,也不能和我比。

在电视上看到影星唱歌,我觉得唱的实在是糟——起码不能和帕瓦罗蒂相比(当然比我唱的那是要好一些,起码在歌唱方面,笔者绝不是个正面的榜样),但也有人会鼓掌。

房地产的开发商早就把昂贵的别墅送给影星,她赏个面子收下,但绝不会去住;开发商还觉得是莫大的荣耀。最古怪的是在万人会场里挤满了人,等某位明星上台去讲几句话,然后就疯狂地鼓掌,也不知道他们都在为什么东西庆贺;这使我想起了“那段岁月”初期的某些场景。我相信,假如有某位明星跑到了医院里去,穿上白大褂,要客串一下外科医生的角色,肯定会有影迷把身体献上任其宰割的,而且要求不打麻药;假如跳上了民航要求客串机长,飞机上肯定挤满了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影迷,至于他自己肯不肯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这就是另外一个课题了。

总而言之,在我们这个社会里,也开始出现了对明星的癫狂,表面上没有美国闹的厉害,实际上是更加疯的没底。这种现象使我陷入了深思之中。

我认为明星崇拜是一种癫狂症,病根不在明星身上,而是在追星族的身上。因为明星说到底也就是一百来斤的血肉之躯,不可能藏有如此之多的有害物质,所以癫狂这种病,说到底还是追星族们自己想要癫狂。至于追星族们为什么自己需要癫狂,这就不是我的课题了,毕竟我不是米歇尔·福柯,但是我非常认同福柯的一句话:有时候,正常人与疯子之间的界限分的并不是那么清楚。

笔者四十余岁,也有过年少轻狂的时候,自然也是发过癫狂病的,而且一旦发病起来就是既毁东西又伤人,不管从哪方面来讲都是比追星更加有害的。所以,有点癫狂不算是大问题,这种癫狂没了控制,失去了把持,那才是大问题。

总的来说,我并不反对这种癫狂,因为人的身体里总是藏着那么一股疯劲的,与其让它一直那么积郁着知道量变发生质变,然后酿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还不如早早地在这股分劲未成形之前就把他给宣泄掉。

在周末花上几十元买一张体育馆的门票,把脑子放在家里,把身躯带到体育馆里面疯上一阵子,回来把脑子装上,再去上班,就如同脱掉衣服舒舒服服地洗一个热水澡,或许对身心都有某种好处,也可未知。

当然,既然不反对这种癫狂,那么我也不会反对,利用这种癫狂的商业炒作。大众有这种需求,片商或穴头来操办,赚些钱,也算是公道。至于明星本人,在这些场合出现,那就更加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了。

我所反对的,只是对这件事的误解。虽然有这种癫狂,但是大家并没有疯,这一点很重要。就像是前面所说的一样,追星族常常有计划,有预谋地发动一场癫狂:何时何地发作,发作多久,要发到什么程度,为此要花费多少代价,都该由那些人自己来做决定。倘若明星觉得自己可以控制这些人的癫狂,肯定是个不合理的想法,因为他把影迷们都当成了真正的疯子。

据报载,我国一位女影星晾台,刷了四川上万的影迷,这些影迷有点发火了。这位女影星却说,这些影迷不懂什么叫明星制,还举了迈克尔为例,说这位男歌星可是骗了新加坡无数的歌迷,而那些歌迷还觉得蛮开心云云。

在我看来,女影星的说法是不对的。四川的影迷虽然没有新加坡的歌迷迷得那么凶,但是究竟迷到哪一个程度该有那些人自己决定。倘若由你说了他们就该达到哪个程度,人家就迷到了哪个程度,有这种想法是不正常的。

几年前就从报上看到有位男明星开车把人撞了,不但不赔钱,反倒是计划着把受害人打一顿。显然,该明星把受害者看做追星的影迷,觉得他该心甘情愿地挨顿揍,但是后者的看法不同,把他揪到警局里面去了。

总而言之,用晾和揍的方法,让大家领略到明星制的深奥,恐非正常人所为。最后的结论是:追星族不用我们操心,倒是明星,需要注意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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