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2日晚,侃爷在上海的演唱会本应是一场令人陶醉的音乐盛宴。然而,在演出进行到大约三分之二时,整个场馆的灯光突然熄灭,五光十色的荧光棒瞬间黯淡无光。他的退出没有任何解释,更谈不上告别,仿佛主角在舞台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近万名观众的面前,初时的错愕迅速转变为压抑的沉寂,随后愤怒的质问与嘘声如潮水般涌现。现场工作人员面对突发状况猝不及防,而安保人员最终也只能用手势催促观众离场,宣告这场消耗不菲盛事的匆忙终结。
难道巨星的行事方式真的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契约精神,难道就容许巨星的光环随意践踏?
演出合同不是一纸空文。无论声名多么显赫,一旦站上舞台,就意味着承担起一份庄重的承诺。提前退场却连最基本的交代都不肯给予——这不仅是对商业契约的无视,也是对职业操守的漠视。试想,若是其他普通艺人如此行事,恐怕早已被业内抛弃;而巨星的身份,竟然成了轻易违约的通行证?
不可否认,文化差异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但缺失尊重的事实才是我们面对的问题。不要再以“文化差异”作为遮羞布。如果在全球巡演中连对各地观众的基本尊重都未能给予,那么这份诚意岂不是让人心寒?中国乐迷的期待、时间与金钱难道就这么微不足道?这样的傲慢无礼,无疑传达了一个令人愤怒的讯息:难道我们在他眼里只是那些傻傻掏钱、任人轻视的傻瓜?
真正的“巨星”二字,代表着作品与人格的双重荣耀。回顾过去,无数国际艺人在中国舞台上留下了感人至深的佳话——有人克服病痛坚持演出,有人延长演出时间回馈观众,皆因他们对舞台的敬畏与对观众的尊重。相对比之下,侃爷此次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地的失望与愤懑。若巨星的光环只是用来践踏他人尊严的工具,这光环本身又有多少值得尊重的价值?
总而言之,无论个体明星如何光芒四射,契约精神与职业素养始终是其立足之本。中国观众的热情与市场,绝非任何人可以肆意轻慢的游乐场。
此次事件,既是一面文化尊重的镜子,也为国内演出市场发出了警钟:观众的尊严与权益不可妥协。若再有所谓的“巨星”如此行径,我们是否还应该为他们的光环买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